经典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娇宠妆妆 > 第 115 章
    “你是想孤身一人去找他?恐怕还没出二里地呢,就被坏人盯上了,你不跟家里人说一声吗?”

    “我家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公子就是我的家人。”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她不是一厢情愿把林翩当家人了吧?王淙和他身边的男子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别说她一个弱女子了,就是男子要天涯海角地找人,有一身武艺傍身都够呛。

    “哎?哥,我们可以带上这位姑娘啊。”王淙想到他们各处做生意,也更方便寻人,他期待着看着他的堂兄王致,希望他能答应这位可怜的姑娘。

    “姑娘,我们是卖丝绸的商人,和西域,东南沿海等国做生意,经常需要往来长安,洛阳,成都等地,可以说是跑遍天涯海角了。”他说的不紧不慢,和他体现出来的气质一样儒雅,看起来倒像个士人,而不是商人。“如果姑娘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同行,这样你不用担心路上遇到危险,也可以去更多的地方寻人。”

    “对对,我上山就是为了学点武艺,帮家里运输货物,我们队里很多高手,都可以保护你的。”王淙一边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边点点头。

    明月听了之后很是心动,自己刚化形不久,还没有完全适应成人后的生活,况且人生地不熟的,如果能跟着商队一起,是最好的选择。“如此甚好。”她拿出一袋沉甸甸的银子,送到王家兄弟面前,“这是我一路要花销的费用,以后就要麻烦两位大哥了,哦,我叫明月。”

    这袋银子是点火烧她尾巴的坏人的,她被烫了之后很生气,立马转身反咬那个大汉,不小心扯掉了他的裤子,正好有个袋子掉在她的面前,她也没留意是什么东西,反正叼走就对了。那个大汗一边拎裤子一边气喘吁吁地追了一会儿,她早就一溜烟跑了。

    这下总算派上了用场,也不算是她拿了人家的不义之财。王致王淙对视了一眼,这姑娘好像不食五谷一样,哪里用得上这么多钱?不过她长得就像富贵人家的小姐,这点小钱对她而言可能根本不算什么,最后他们还是退回了大半部分。

    晚上,明月就跟着王致王淙两兄弟住在客舍里,听他们讲故事。“我家原来是琅琊王氏的旁支,还在梁朝的时候就开始做起了丝绸生意,那时候世家大族有钱人多,穷奢极欲,一天的消费相当于穷人家一年的消费,他们看不起商人,但又耽于安逸,丧失进取,于是不得不倚靠商人通过变卖物品换钱,那些商人从中赚了不少,快把贵族的家底都掏空了。我们家在族中本来就地位不高,生活也是难以维持,正是因为看到商机,所以才独立出来做生意。当时本家的人很看不起我们,觉得我们有辱门风。”说到这里,他的口气中带着点鄙夷的味道,“但是时运不济,侯景之乱后,我们的店铺也被砸了,只能举家带着工人往北边逃,最终选择落脚在长安。

    但是逃到了长安,人生地不熟的,生意也不好做,北方鲜卑人一听我们开口是南边的口音也瞧不起我们,最初只能做点汉人的生意。然而长安地价贵,我们的店铺生意也不算好,所以将一些能遣散的工人都遣散了,只留下两个懂养蚕和丝织的女工,我父亲接手送货,我母亲兼任账房,我就是这样看着他们做生意长大的,从小我就跟着父亲拿着织好的布匹到处找有钱人兜售,但收效甚微,我再大一点后才知道他们认为去一个不知名的店铺买会在其他贵族面前丢脸,加上我们上门贩卖,他们觉得更加难登大雅之堂,所以他们总爱扎堆买,这样才好和其他贵族攀比。直到有次我们随便逛到了西市,看到那里有很多西域胡商,生意做得十分繁荣,我们再次鼓起勇气把丝绸拿出来给他们看,那些胡人眼睛都亮了,对我们家的丝绸赞不绝口,一下子就卖完了。”

    他喝口茶缓了下,继续说到,我们跟着那些胡人和其他的友商才知道西域还有很多国家,比如龟兹,于阗,波斯,它们也很喜欢我们中华的丝绸,麝香,茶叶和珠宝,哦,不单止西域,我们这次来广州,就是因为海那边的林邑,狮子国,天竺,倭国也喜欢我们的东西,那些外邦人会把货物通过大船运回他们的国家贩卖,有时他们一年会跟着朝贡的使臣来往中原好几次,他们用金银珠宝、琉璃杯盏、胡椒胡粉,波斯地毯等各种精巧的玩意和我们做交易。使臣们则进贡名马,骆驼,驯象,孔雀,狮子等奇珍异兽,当然他们回去的时候也带回了大量的赏赐。

    我们把换来的贵重精巧的物品往邺城卖,他们那里好奢侈华丽,有时托人给点好处费还能卖到皇宫里去。而周陈两国恐怕还有伐齐之心,很多将军需要这些日行千里的好马,所以汗血宝马在这两国更受欢迎。

    明月听得津津有味,这些都是她没有接触过的生活,以前她也见过外邦人,他们棕发异瞳,穿得奇怪,语言也很奇怪,浑身上下都是异域的风情,不知他们那边的东西做得多么精巧?奇珍异兽又是怎么个奇异法儿?比自己家乡的更奇异吗?不过听到战争这里,她想到了去投军的公子,北周和南陈想对北齐开战,所以更喜欢战马?那公子更可能是北周或南陈的人咯?

    王致再次开口,她的思绪也被拉了回来,“总之,我们的生意就这样做起来了。现在丝绸主要运往长安,成都,广州,洛阳,建康等大都城,有时一年能走上四五回,有商队跟着使臣来了就有生意做,极少的时候会遇上大商队,他们带了好多骆驼,每只都载得满满当当,那是非常有实力的胡商,跟他们做生意可就赚大了,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一点都不夸张。你跟着我们跑商,东西南北都能去,确实不失为找人的好办法。”

    王致不亏是商人,说起自己擅长的经商贸易好像换了一个人,这个时候明月才觉得他不像一个读书人了。虽然很多她都没听懂,但还是托着脸专心听他讲,王致也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明月,她的眼睛内眼角偏圆,瞳色偏浅,看起来很像猫,但是因为修长的嫦娥眉又掩盖了这种可爱感。她认真看人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把眼睛睁大,看起来娇憨可爱,走神的时候,就会看起来妩媚而妖冶。

    “王大哥,你太厉害了,不仅走遍天下,还能到处赚钱,我很佩服你。”这话说的跟小孩子一样,全然不加矫饰,但是直白又真诚。

    王致虽然很受用,但是也谦虚了一番,直说还在积累经验。

    “所以运送货物的时候,需要武功高强的人保护吗?”

    “对,虽然现在还算太平,但还是会有抢劫的人,平时都会带着几个以防万一。”

    “那我可以跟着学吗?”

    “你有兴趣吗?也不是不可以,学了可以防身用。”

    “明月妹妹,我倒是很愿意教你,不过你能拿得动武器吗?”王淙笑嘻嘻地表示怀疑,因为明月看起来细皮嫩肉,一副没干过重活的样子。

    “可以的,我力气很大,也跑地很快,以后你就知道了。万一以后遇到了强盗,我也能出出力。”

    “好,跟着我们跑商很辛苦的,你就算不刻意学武,身体也会比以前好很多。”

    “还有,你们说的海,是不是比黄河,比长江更大呢?”

    王致笑了下,“当然,明天就带你去看看,海是无边无际的,一眼望不到头,看了之后人的心胸都会变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