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少女昼寝 > 第 515 章
    清凉的画室里,林霜雪和她的美少年正在房间正中间的空地上颠鸾倒凤,少年的身躯如绸缎般丝滑,心脏如烈火般炽热,她扯下搁在画板上的白布缠在腰间,正午的太阳照耀在她的浓密的狼尾一样的黑发上,闪出金色的光芒。

    少年单膝跪在地上,凝视着面前的女人,眼里满是对欲望的渴求。

    女人捧起她心爱少年的脸颊,扫过她和头发一样浓密的眉毛、长长的睫毛阴影打在她光滑的皮肤上,她的眼睛如黑宝石一样纯粹,眼下躺着大卧蚕,女人的手不自觉落在少年饱满的、还沾着甜蜜露水的唇珠上。

    少年顺势坐在地上,将女人带进怀里,笑着说:“可是我要走了。”

    “我会祝福你的。”

    “就这样?”

    林霜雪笑着拍打她的美少年:“烟在客厅里,帮我拿过来。”

    十八岁的高明熙就这样义无反顾地跌入林霜雪为自己精心打造多年的温柔乡。

    算起来,林霜雪是高明熙妈妈老家同村里出了五伏的亲戚。

    和早早离开学校并与同村订了娃娃亲的高明熙妈妈刘蓉相比,林霜雪是个很早慧的人,她将摆脱贫穷生活和落后地区的希望寄托于成为一名考取大城市大学的小镇做题家,她成功了。

    考上京城理工大学计算机系的林霜雪在进入大学后不久便看清了自己实在无法胜任余生和代码作伴,于是她几经辗转,拜师了一个美术学院的老太太教授。

    老太太对林霜雪这中世纪吟唱诗人般的罗曼蒂克精神打动,收了她做关门学生,最后连养老送终都是林霜雪负责。

    老师可以影响学生的画画技巧、美术流派,却无法预测她皈依于何种美学思想。

    “姐姐,你好漂亮啊。”五六岁的高明熙仰着稚嫩的下颌角,厚厚的头发和长长的刘海几乎贴到眼睛。

    那时候她的眼睛就很好看了,只是和现在相比,少了关于某些欲望的念想。

    林霜雪把她抱到腿上,温柔地抚摸孩童毛茸茸的额头,这就是高明熙童年最奇妙的温存体验,女人好闻的体香、温暖的怀抱和风铃般的笑声让她流连忘返,在此之前没人让她有过如此的体验。

    高明熙像是一条从小流落在外的小狗狗,突然找到了自己家的洞穴。

    除了自己和林霜雪之间的气息,她什么都感受不到,包括刘蓉和林霜雪的谈话,她后来复盘的时候才反应过来,是林霜雪的家里人托自己妈妈问她为什么退学。

    “头发那么厚,不挡眼睛吗?”女人薄嗔道。

    “我正好带了剪刀,我来帮你换个新发型吧。”她说罢开始翻找自己的画具。

    不多时,高明熙那厚厚的锅盖头就变成可爱的狼尾,从此之后,每个月林霜雪都会来家里帮高明熙打理头发,不过当高明熙长大一点后,就变成她去找林霜雪了。

    “那时候我妈带着我们三个孩子来找你,你就只抱我。”高明熙看着面前正靠在沙发上抽事后烟的女人说。

    那天,林霜雪临走前把自己带的红色颜料送给了对她依依不舍的高明熙,她弯下腰,此时,一阵穿堂风吹来,高明熙感到女人的发丝和她身上的香气碰到了自己的脸颊,自己从没见过那么明亮温暖的笑容,也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她看起来是那么的成熟而游刃有余,高贵的气质由智慧的心灵散发出来,尽管那时的林霜雪其实只有二十一岁。从这以后,高明熙只要一听见要周末林阿姨要来,就会无比欢快。

    她开始更加期待爸爸去外省出差的时候,因为林霜雪会来。

    她们总会一起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聊天,她喜欢偎到林霜雪身边,看着她画画、插花、摆弄茶具,甚至听不见妈妈呼唤自己的声音。

    小小的高明熙觉得林霜雪一定是喜欢自己的吧,不然,她怎么会在自己家三个孩子里独独只是关注自己呢。

    她会为她剥下一根棒棒糖的糖纸,然后再为自己剥下一根,高明熙看着面前和自己吃同一个味道的棒棒糖的女人,感受到从没有感受过的幸福。

    十四岁那年,沈安遥家的书房里,高明熙发现一本摊开在桌面上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如果按照歌德的说法,高明熙认为,这叫爱情,叫一见钟情。

    当她陷入对林女士的想念,她会抛弃自己意识里那些不好的东西——仇恨、自卑、被轻视的痛苦以及隐隐的想要复仇的愿望,她觉得只有一个心地善良,对生活有美好期待的人才配去想念林霜雪。

    “跟你说个事。”高明熙在一次课间跟正趴在栏杆上听歌的沈安遥说。

    “什么?”

    “我喜欢上个人。”

    “现在好像很流行这些事,很多人都会说自己喜欢上个人,青春疼痛文学嘛。”

    好吧,她不懂。

    那时的沈安遥尚且年幼,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可自拔地爱上陈赞青。

    不过,幸运地是,林霜雪终究是悲悯的,她没有让高明熙变成为爱自残自杀的维特,她把婚姻给了丈夫,却把爱给了高明熙。

    除了爱,林霜雪还在智识和美学上启发了高明熙。

    林霜雪赤裸着身体从身后抱住她的美少年,她们的后面是镜子,前面放着林霜雪昨天刚刚完成的油画作品,她把它命名为《莎乐美》。

    一头红发的莎乐美单膝跪地,一手执剑,一手捧着圣人约翰的头颅,她的左后方是胸前沾满血死不瞑目的国王,后方稍微靠下的位置是她那惊慌失措一脸不可置信的王后母亲。

    “我的老师说,美的作用是承载道德,我白天和她待在一起,到了晚上,一种被我叫做莎乐美主义的思想就开始入侵我的头脑,它告诉我,美是感官的产物,复仇与禁忌就是至高的恨和至美的爱。真的,感官的体验是人生最重要的追求,勇敢是人最应该具备的道德,复仇是最名誉的选择。人最应该过的生活就是用感官和体验去确定爱和恨,用勇气去爱、去恨,最终提起长剑去保护所爱之人或杀死自己的敌人。完成最高贵的复仇,便可无限趋近理想的彼岸。”

    高明熙被女人的话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心情荡漾了。

    林霜雪拂过心爱少年的脖颈,对她说:“我相信我没有看错人,阿崽,你身上时刻涌动着末世的暴动感。”

    末世的暴动感。

    “不过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享受生活,因为你拥有世界上最难得的东西,年轻和美貌。”说话间,林霜雪把两人掉了个头,面向后面的镜子。

    “答应我,别去学校读书,别去工作,别去干粗活,更别去结婚,这都是折磨美人的方式,你要做的,是永葆自己的青春与美貌。看看你这双眼睛,眼下的这两条小龙,真是看狗都深情,保护好你眼里闪烁的纯粹的欲望和躁动。感官和体验是你唯一要追求的生活。”

    “你要我把安遥叫来,就是要完成你的艺术构想吗?”

    她们从午后就开始断断续续地缠绵,直到夕阳彻底消失,直到门铃被摁响。

    高明熙走到一边拿起手机,画室内摆放的新鲜花朵清香和露水的气味融合在一起。

    “忘了把房门密码发给她了。”

    “19981201,这不是明熙的生日嘛。”

    画室在玄关往尽头看的地方,高明熙下身裹一条白布,赤裸着上半身,她将身上的手摘下来,一步步向沈安遥走去,落地窗外的路灯、车灯、霓虹灯照到屋子里的光在她的脸上混乱地扫过。

    窗外的燥热、秩序井然、车水马龙与窗内清凉、旖旎混乱却安静的世界彻底隔开。

    翌日。

    床上的沈安遥缓缓醒来,今日的太阳依旧高悬于天上。

    高明熙从主卧的浴室里走出来,扔给床上的沈安遥一套灰色运动服——一件短袖卫衣和一条短裤。

    “内衣裤在浴室里,你等下去换。”

    “她呢?”

    “走了。”

    “我走之前都会住在这里。”

    “那就是大后天,大后天五点我来接你去机场。不过你总要收拾下行李吧?”

    “我没什么要带走的,就几件衣服、一点日用品……”

    “签证和护照别忘了带好。”

    “我买了早餐,一起吃呗。”

    高明熙还是回家去了,她特意选了工作日的四五点钟,妈妈在厨房、姐姐在打暑假工、弟弟出去玩了、爸爸在工作,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2016年7月18日,沈安遥和高明熙一起踏上了英国的领土,她们推着行李箱从机场走出来,高明熙终于见到了那些在林霜雪的油画上才见到的田野和落日,她心想,一定要去寻找那些在艾米丽勃朗特笔下黑暗压抑的荒原。

    她们站在街边,金发碧眼的行人和陌生语言让她们切实感觉她们已经到了千里之外的地方。

    六月的伦敦比北城的温度低很多,让生活在高温和空调房的她们觉得神清气爽。

    她们把笨重的行李从机场的小推车搬到出租车的后备箱,可能是因为她们一直用中文交流,所以来接她们的司机一路都很安静。